復興航空宣布解散,行政院指示交通部由華航全面接手興航國內、國際與兩岸航線,到明年的2月15日為止,目前國內線已由華信接手,但兩岸部分華航向陸方提出飛航申請,遲遲未獲陸方回應,致使我政府的指定形同一張空頭支票。
據指出,兩岸簽有航空協定,航空公司要增班或新闢航線,均須向對岸民航主管機關和當地機場提出飛航申請,興航宣布解散後,為避免因申請作業時程延宕,交通部民航局加快作業,除於11月下旬發函給華航指定其接手復興航線外,也於11月底發函給大陸民航總局告知此事,以利華航向陸方提出飛航申請。
民航局官員表示,華航接手時間是到明年2月15日。不過,陸方已接到民航局的函件,但並未有任何回應。至於後續申請航線、時間帶,這要由華航自行提出。<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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