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今年股東會決議107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將派發2.5元現金股利及0.5元股票股利,並訂定7月31日為現金股利派發暨增資的基準日,自7月27日起至31日將停止辦理股東名簿記載變更,8月21日派發現金股利。
  證交所呼籲,尚未辦理過戶的股東,最晚應於7月26日下午17時前駕臨或郵寄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完成過戶。
  證交所表示,針對107年度盈餘派發案,現金股利部分共計發放17.3億元,股票股利分派3.4億元,將辦理轉增資發行34,693,462新股。
  證交所預計於107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3.4億元進行新股發行,並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的股東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若遇股東受配不足1股的畸零股,須請各股東在增資基準日起五日內(8月1日起至8月5日)互為併湊為1股。<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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