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交所開放證券商雙向借券近一年以來頗有成效,目前整體市場借券餘額1,213萬張,證券商借券市占率17.78%,約增加了2個百分點,證交所指出,借券業務有助資本市場活絡。
台股借券餘額市值達4,868億元,其中集中市場即4,509億元。根據證交所資料,台股借券賣出餘額張數最多15檔個股包括聯電、友達、新光金、彩晶、宏碁、中鋼、群創、中石化、日月光、開發金、正新、大同、長榮、中華電與陽明。
法人指出,借券賣出餘額高的個股,若加上融券餘額高,股東會前可能會引爆回補力道,有機會上演軋空行情;目前波段漲幅較大個股,借券賣出餘額也居高不下,值得留意。
證交所也整併借券交易規範,並已於6日公告實施。本次彙整納入規章條文的借券交易實務作業函釋概述如下:
一、證券商、期貨商開立有價證券借貸帳戶及內部撥券之相關規定。二、定價、競價交易出借人得要求提前返還部分標的證券。三、借券人提交現金擔保品、證券商代客戶轉付借券費及權益補償相關款項、證券商向客戶借券提交履約保證金等採行虛擬帳號匯款之規定。四、借券人提供銀行保證擔保品其擔保銀行之資格條件。五、外幣擔保品之提交、領回、洗價等抵繳價值計算方式及借券人申請返還外幣擔保品之規定。六、證交所借貸服務費及證券商手續費之計算收付方式。
另為因應借券作業實際需要,一併增訂:標的證券於強制還券日前十個營業日起不得再新增借券,及標的證券現金股息發放日遇天然災害時借券人現金權益償還之處理方式等二項規定。
共修訂「有價證券借貸辦法」、「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操作辦法」、「證券商及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借貸履約保證金管理辦法」等三部現行規章,合計14條條文。<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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