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不該拿的錢,就必須吐出來。金管會14日宣布對知名大型國際 保經公司─怡安保險經紀人開罰60萬元,並要求一個月內歸還不該收 的保險佣金約10萬元,這也是保險局近年來首度要求保經代公司歸還 佣金。
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表示,這是前年有11家產險公司共同承保一張 大型商業火險保單,這家國內企業保額高達新台幣3,000億元,產險 保單及再保險的經紀人都是怡安保經,但怡安在安排共保時,明顯誤 導其他產險公司,造成有部分公司收取保險費過低,不符合其承擔的 風險。
據了解,這張大型商業火險保單是由富邦產險作為主簽單公司,另 外有10家產險分保,各公司承保比率計算保費,費率應該會與富邦產 開出的費率一樣,但保險局表示,怡安保經在多次報價後,有誤導其 他公司降低費率,例如同樣是承保20%的保額,但二家公司可能收取 不同的保費,不合營業常規。
保險局指出,第二大缺失即是怡安保經同時是這張大型商業火險保 單的再保經紀人,其安排再保公司後,再保公司將「再保經紀佣金」 分給了富邦產,但怡安保經卻要求富邦產將此再保佣金,以「直接佣 金」的名義支付給怡安保經,再去跟其他共保的產險公司匡取直接佣 金。
施瓊華解釋,即富邦產明明沒有支付直接佣金,其他共保產險公司 也不必支付,但怡安保經卻要求富邦產將再保佣金改為直接佣金名義 ,讓其他產險公司誤信必須支付直接佣金,因此有一家產險公司真的 再付10萬元佣金。
保險局認為怡安保經相關要求不合營業常規交易,影響市場秩序, 對怡安保經開罰60萬元,並要求一個月內歸還不該收的10萬元佣金。<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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