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券近期對券商查核時發現,某營業員於營業處所外接受客戶於前一日先行告知欲買賣的股票種類、數量及約略說明價格,並收取蓋妥原留印鑑委託書後,於次日卻以勾填「當面委託方式」執行交易,這是代客戶決定委託價格。證交所提醒,切勿由營業員代為決定買賣價格,以免事後衍生認知上的差異,導致交易糾紛。
此外,證交所表示,印鑑章勿交由營業員保管,導致交易帳戶易生遭人盜用風險,應隨時檢視月對帳單,避免個人權益遭受重大損害。<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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