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五大官股行庫紛紛發澄清稿反駁新光金總經理李紀珠請託之說 ,李紀珠本人昨日晚間發表三項回應。
李紀珠指出,每個販賣保險商品的通路(包含銀行通路及保險通路 ),基於對保戶的保護,對於所販賣的商品均設有嚴格的審查程序, 是必要且應該的,包含新光人壽及新光銀行本身的通路亦復如此。她 本人擔任過公股行庫的負責人,對於各公股行庫嚴審保險商品機制十 分了解,且向來十分肯定。
李紀珠坦言,日前因為口頭簡短回應記者的提問或許時間過於倉促 ,因而敘述過程及內容不夠完整,加上媒體採節略報導,致造成部分 人士的誤解,因而造成公股行庫好友們困擾,深表遺憾。
李紀珠指出,過去新光的保險商品在部分公股行庫沒有送審的機會 ,這次非常謝謝相關公股行庫好友,經親訪或致電溝通,給與新光人 壽的商品有送審並在該通路販售的可能機會,在此除再次表達感謝外 ,也對於公股行庫好友們,因為新聞報導過於簡略而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再次表達遺憾。<摘錄工商>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陳小姐 的頭像
    陳小姐

    富昱未上市股票資訊網 0988-350-285 林小姐

    陳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